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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防治整理<陳站長> 04-交通改革   
2010-06-26 02:39

前言: 本篇由車禍受害人家屬陳站長所編寫,雖無完整結構與數據,但有迫切改善車禍問題的期望!從車禍「受害人」到化悲憤為力量的「助人者」,協助同樣受到車禍所苦的大眾,免於陷入車禍而起的怨恨,透過轉介與相關資訊的提供,讓車禍處理得以在短時間內獲得更有效的改善與解決。

 

陳站長「從一無所有到建置百萬人瀏覽的平台」 一點一滴懵懂當中學習,從一無所知到累積一些基礎觀念後,決定開始為車禍受害人做點事,因此參與許多跟車禍有關係的討論,進而從中學習如何發表個人看法、如何引用相關法律等,最後決定自行創辦一個更完整更有內容的車禍資源網站,因此花了數個月的規劃與準備,建置了「車禍自助部落格」,自創辦到現在近三年半,累積達上百萬人次瀏覽,其中不乏一些重大車禍新聞當事人親友的詢問,也協助許多車禍當事人如何處理車禍及如何運用站內提供的資源。

車禍之所以該被重視,因為車禍處理並非一般常識,也難以從平常的生活中學習,並且發生車禍,所需具備的相關知識頗為複雜,對於一般發生車禍當事人來說,實在無法在短期間獲得處理經驗,更別說要將車禍案情釐清、爭取應有的賠償! 現在大家不用再從零開始,只要將彼此的智慧與經驗相互交流,並且成立相關社團,加上政府提供的資源與平台,即可完成過去從未有過的成效!

 

車禍發生 若非遇過車禍所造成嚴重的傷亡,無法體會車禍對於社會與家庭帶來的嚴重影響,因此我們需要初步了解,到底車禍發生,可能帶來的影響有哪些:

個人、家庭與社會資源的損失(勞健保資源、醫療救護資源、警方調查、車禍肇事責任鑑定、衍生二次車禍、車禍傷亡導致的工作損失、失去家庭的圓滿、失去親人摯友、失去依靠、天價賠償金、導致的仇恨、設施的損害、調解資源、司法與訴訟資源、可能引發的媒體資源及報導、車輛損害與維修、傷重照護、路過民眾與目擊者、保險理賠、社會局提供的照顧等) 對於車禍受害人:可能導致傷亡、終身殘廢、植物人、心理創傷、受害人自居...等狀況。對於車禍肇事者:導致高額的賠償,訴訟影響工作與生活、致使逃避責任的開始、可能遭受冤屈。  

車禍現況嚴重

2010年,世衛組織:全球每天一千多名年輕人車禍喪命

臺灣每年車禍超過數十萬件,造成數萬人死傷與難以估計的經濟財政醫療等損失

由相關數據來看,車禍發生的數據相當驚人,因此,現在該是我們重視車禍問題的時候了!

 

有關車禍改善的一些問題與想法: 安全為優先:不論有任何交通建設或政策,必須優先考量「安全」,因此有必要成立「交通安全督導組織」,主動提供相關單位增加「交通安全」考量事項,另外對於相關足以影響交通之建設、個人行為,皆應加以調查及避免,讓我們的生活與交通確實能夠達到安全的目標。如:業者以量制價,拼命發車,卻忽略駕駛的精神狀況與車體的適當休息保養,這樣的狀況就應加以事先了解及設法避免。

缺乏現況的調查與了解:政府應加強走動式管理、親自接觸民眾與實際的交通環境,避免在辦公室思考改善方案,並且即時針對交通缺失與現況提供糾正與即時指正

缺乏深度與組織:如針對計程車佔用違規招呼乘客問題嚴重,因此要設立「計程車督導小組」,特別去研究計程車的特性,並找出溝通的對象,探討如何兩全其美的改善方案,既可以改善交通,又能讓違規族群接受與改善

缺乏相關部會整合:如交通部、警政署等單位,一是規劃設施單位、一是執法舉發單位,如果這些單位不加以整合,則根本問題不能相互溝通了解,最後提出的改善方案與實際有落差,且交通部提出的方案不被警方所接受時,將會造成反彈或執法上的困難,最後結果是窒礙難行,引起民怨!

缺乏有效宣導管道與溝通管道:訊息亂、沒有一個可以遵行的標準、各單位都想以自己為重,最後各做各的!另外就是沒有適當溝通管道,致使許多問題不能有效傳達,最後導致溝通不良與抗爭

欠缺單一簡潔標準:過於複雜的交通法規,有礙於學習認知,並造成困惑,因此難以被了解,又怎麼能夠被支持!

應花時間去研究複雜又可能繁複的條文有哪些共通性,哪些是不必要的枝節,整合並加以分類,既可一目了然,又易於記得,當然大眾就沒有理由不遵守或誤解 另外就是需要一套統一的標準,否則也會造成困惑與混亂

「減量升值」的概念:在「人多車多」的環境,不能再以過去的方式來管理,且必須了解人多車多可能導致的相關問題,如果能夠讓「數量降低」是否就能夠改善大部分的根本問題,並且追求品質,使得大眾都能夠生活在高品質與安全的交通環境當中。

 

「交通行為初學」是基礎與關鍵: 一但交通剛開始在學習過程,沒有人提供正確教學、長輩自己錯誤的違規行為、戲劇錯誤的劇情示範、新聞指報導違規車禍的結果卻沒有指正錯誤….這些都會導致一個交通初學者,錯誤與不足的交通認知,對於未來的交通行為上,必然成為一個有問題的個案。

「降低違規」同時可以降低車禍發生率! 如果每個駕駛人經常違規,那麼肯定違規發生車禍的機會大增!

每個人都能夠降低違規,其實只是等個紅綠燈、把速度降到速限要求、禮讓別人而已,並沒有那麼南遵守,所以「降低違規」應該是每個人都能夠做到的! 「交通環境與文化」惡化(如同腫瘤) 交通現況趨於惡化,讓交通改革變得各複雜!因此要改革不止是考慮當事人「不懂」,而要更複雜去考慮「錯誤認知」與其「錯誤習慣」的根源….或許將單一個人放在一個完全守法的交通環境(如國外完全守法的國家),相信人很快就了解交通安全與守法的重要與不同,之後再研究當地的交通特性,應提供什麼樣的交通管理方案,才能有效改善交通! PS:如果「根本」沒有被改善,花再多錢在硬體設施或媒體宣傳,根本不可能達到改善效果!重點是問題根本在於人已經有錯誤觀念、交通學習環境是不佳的,因此「內涵」(軟體部分)應強化,並多元化、各單位,全員改革、一系列的推動,才能達到改革效果。(如運用大眾傳播,獎勵有關交通安全改善之資訊內容,並由專家學者、相關單位成立相關專業免費諮詢窗口、全國交通安全資源(支援)中心,讓大家可以輕鬆獲得相關資源….更多方案與實際執行問題,歡迎與陳站長探討) 反推,就目前執行成效其實非常有限,因為會違規的人,還是習慣違規、並不因處罰加重而不再違規(只要沒警察、沒照相,違規反而增加)。如果不能「自發性」去遵守交通規則,卻以外力強制處罰,極可能導致「反彈」,可以預期的是,未來問題將更嚴重! 車禍衍生相關改善列表 車禍相關資訊、資源不整合,問題將無法找出與改善,整合相關單位之平台,提供整合性之服務,可以避免互踢皮球、各做各的、重複浪費資源、缺乏整體改革、缺乏公信力、缺乏監督管理、缺乏互通性、缺乏共識與標準… 車禍醫療:車禍傷者簡易處理、車禍傷者送醫、特殊傷患醫院、復健資源、第一現場手機傳回視訊供專業醫師技術指導,培訓各地醫療處理志工,第一時間代替專業醫師初步處理傷患做好第一時間救命程序。另針對車禍心靈部份加以關懷、車禍心靈損傷療癒等車禍調查:警方調查、調查技巧、調查實務、調查工具、證據調查與刑事訴訟法車禍鑑定:肇事責任鑑定技巧、車禍鑑定單位、相關法規、鑑定結果公開查詢系統司法改革:檢舉、目擊者舉報入口、判決公開查詢、訴訟與強制執行、相關法規查詢系統救濟資源:突喪失經濟家庭生活補助、強制改善、救助社團資源、通報車禍保險:保險鑑定、理賠鑑定、調解、和解、保險法規、保險資源、保險基金車禍預防:肇事預防研究、監督、提議、協助執行教育推廣:相關教育、出版相關教材、處理技巧、教材、講師群設施改善:道路設施、標線、標誌、號誌設施、電子看板、改革監督:司法改革、相關單位改革、監督並定期查核問題改善舉辦活動:舉辦系列活動、輔助各單位提供技術支援、配合區域、學校、社團、企業參與推薦連結:推薦與連結相關資源、提供更多相關資源、推薦好的單位、提供連結窗口相關諮詢:提供單一窗口與相關問題諮詢窗口、溝通窗口、反應與建議窗口相關管理:管理相關單位、管理相關入口、溝通協調 如何有效推動「交通安全」 民間有些社團,在教育上有很好的經驗,提供給大家參考: 1.利用影片,效果會比較好(如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就將轉彎車可能產生的狀況拍攝成影片,並製造更種與轉彎車可能的狀況,讓「轉彎車未讓直行車」違規的駕駛人,清楚知道,為什麼要讓、為什麼會有危險) 2.讓駕駛人知道,「違規」未肇事,只有「罰款」(輕微的處罰)…一但與他人發生事故,就屬於「侵權」,不但要罰款,更可能面臨最高「數百萬」的賠償與「數年的刑責」 3.建置交通安全公園與博物館,讓大眾可以透過休閒、娛樂等方式學習交通安全。 4.鼓勵各大媒體、節目、劇情加入「正面的交通安全宣導」,並可引用該節目或影片片段,作為宣導教材,一舉多得,又可加深印象(特別說明:影片會有劇情延伸性,讓大眾不會只停留在違規處罰或當時的傷亡點,而是了解可能未來的生活影響…) 5.相關社團的成立、整合,加上政府提供的資源,一起來宣導及推廣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變成生活的一部份。 6.政府必須提供一套完整的交通安全資源(如單一窗口諮詢、交通安全宣導資源、講師資源、課程資源、各地交通安全輔導中心、交通整合平台…等)如果不整合,各地都會自己在花費,但卻沒有成效的交通安全預算,且各地推廣的理念與標準不一,也會影響成效,甚至各地民眾的觀念也會有所落差! 7.提供民眾自選機會,即除了罰款之外,多了選擇,讓民眾在初次違規時,仍有機會改正,或許可以達到較為有效的改善! 

結語 如果沒有人發現「車禍」的根本問題

我們似乎花太多時間與經費在發生車禍之後的處理與補救

結果必然就會更忽略車禍的預防與車禍的根源

如果沒有人被正確教導,就沒有人可以正常的駕車行駛在路上

於是很多人都沒有被正確教導以致很容易發生車禍

於是我們開始抱怨並對於衝突者視為仇敵

最後我們生活中多了仇敵、少了關懷

最後當我們回想起來還是沒有發現真正的問題

理所當然,這些問題一直存在於我們的社會中,直到有人發現.....

到底我們有哪些車禍的根本問題?

就請您一起持續來關心:

車禍防治聯盟 http://car.995.tw

 

作者:陳站長

經歷:車禍防治聯盟、車禍自助部落格/版主

 

 
觀看全文
黑名單:暱稱「家豪」請不要廣告! 11-黑名單類   
2010-06-21 16:31

家豪 (0) 2010-06-21 13:28:03   219.85.68.2xx

一天兩小時,上網加薪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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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相關資源:建議您,多利用以下推薦之專家通訊,並直接向該專家洽詢! 05-相關推薦   
2009-01-21 01:56

 如果您有相關專業問題,可直接洽詢下列推薦專家。
如果以下專家回應或服務有不當或其他問題,敬請告訴陳站長!

相關專業資源、諮詢通訊資料

警政類

李警官治安交通諮詢服務中心http://www.leesir.idv.tw/

李警官熱線志工團隊免費諮詢電話
0968220210、0939049020、0933156309
0939673622、0932045093、0912922897

內政部警政署
http://www.npa.gov.tw/

關於車禍等問題處理警員明顯包庇/而當地主管又消極處理或不處理/可直接將相關事實向警政署反應/以公正並積極調查...

法律相關

Yahoo知識+法律大師http://tw.knowledge.yahoo.com/my/my_answer?show=AE03033812

部落格留言板http://tw.myblog.yahoo.com/az005298/guestbook

吳振賓律師事務所
服務專線:(02)2923-7576
(一般法律諮詢免費,另提供專業付費服務)

法務部連結–法律諮詢資源http://www.moj.gov.tw/ct.asp?xItem=23538&CtNode=61

 

訴訟書狀參考範例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assist03.asp
法律時事漫談
http://www.moj.gov.tw/lp.asp?CtNode=96&CtUnit=50&BaseDSD=7

 

相關法規查詢-交通安全規則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K0040013
相關法規查詢-交通處罰條例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所有條文&Lcode=K0040012

 

車禍鑑定

台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臺灣省各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逢甲大學建設學院車輛事故鑑定研究中心
國立交通大學 行車事故鑑定研究中心

 前車鑑會資深秘書:張秘書  手機:0918-038799

其他資源

Yahoo知識+
http://tw.knowledge.yahoo.com/

說明:
1.先註冊成為會員
2.可搜尋已回覆之解答 (如「車禍」)
3.如無解答可自行發問 (在標題文字要有「車禍」關鍵字…)
4.等候具相關知識網友回覆

車禍自助部落格X
http://blog.nownews.com/p100/

相關車禍資源與資訊整理

1.車禍資訊網站2.車禍處理案例5.車禍鑑定辦法6.事故處理辦法7.案件處理辦法8.法院判例查詢9.交通安全教材10.交通安全教育11.交通違規查詢12.有關調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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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處理流程案例 03-專業資訊   
2008-01-02 21:22

車禍處理流程案例

有技巧處理車禍,可大大縮短求償與傷害時間,並能獲得較合理的結果!

車禍鑑定部落格 http://blog.nownews.com/p100/  車禍鑑定網 www.995.tw/car/

 

時間

事件狀況

備註與說明

相關文件

凌晨二點

車禍發生送醫急救

撥打110報警(自首)

 1.事後調查:對方閃紅燈、我方閃黃燈

2.路過司機將傷者送醫

3.如肇事者有撥打110

(符合自首要件)

 

當日

早上

接獲警方通知

至醫院探訪了解

可能準備製作筆錄

至事故現場照相與

相關蒐證

身份證/戶口名簿

等相關證件準備

第1天

至派出所了解經過

調查可能經過

了解是否有目擊者

準備調閱附近錄影

蒐證紀錄與影像

第2天

第7天

傷亡者家屬獲知

開始後續處理

1.傷亡者相關帳務處理

2.傷亡者其他事務處理

3.傷亡者兒女照護

4.喪葬 或照護事宜

5.相關保險理賠

6.車籍戶籍變更 

處理分工計畫書,安排處理事宜及時間表

第2天

聯絡目擊者,了解後續

準備錄音與紅包

現場狀況描述與

自製事故現場圖

第3天

先至派出所了解、另可再向交通隊洽詢

向調查之警員詢問

準備申請相關資料

(警方口述僅供參考)

根據警方口述

描繪現場圖與狀況

第4天

釐清肇事責任

肇事責任是求償、是否有肇事責任之依據

透過相關諮詢網站

透過親朋好友與專家

事發二週後向交通隊申請事故證明(見第15天)

相關交通法規

專業諮詢回覆

事故證明書

第7天

準備和解事宜

計算合理之理賠

(可先洽詢保險界親友)

根據初判提出和解金

但如果肇事責任未釐清

則不宜先行和解

強制險給付標準表

診斷證明

損害證明(如維修收據、估價單)

相關扶養證明

扣繳憑單 

第3天

第7天

有系統建立相關人員 通訊錄

相關保險連絡人

車鑑專家 、律師

交通隊、派出所

調解委員會

傷亡者親友

網友或其推薦等

相關人士通訊

該人士之簡介

第14天

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 

對方不同意和解金

調解申請

接獲調解出席通知

第15天

向事故當地交通隊

申請「事故證明書」 

(事故發生2週後)

事故當事人或委託

事故證明書

(勾選下列內容)

初步肇事責任分析

事故現場圖

事故現場照片

第20天

繼續洽談和解事宜

依據事故現場圖申請理賠或作為求償依據參考

初步肇事分析影印
作為求償依據

第21天

仍無法和解時

透過車鑑專家協助

將搜集與專家諮詢

付律師專家諮詢費

約六千或包紅包

最高法院判例

相關交通法規與刑法等

第22天

代撰訴訟狀,提出告訴

委託專家律師代撰6000

如需特別諮詢或現場勘查肇事重建…等

訴訟狀

傷亡證明書

除戶證明

事故現場圖

二個月內

依過失※※罪-起訴

對方判刑,逼使對方

主動出面和解

起訴書

三個月內

對方再提和解談判

撰寫與洽談和解 內容

雙方當事人、保險代表、第三見證人簽名、身分證

和解書

三個月內

至保險公司申請出險,另對方將和解金匯入家屬戶頭

準備相關文件印章

確認保險理賠手續 

理賠出險書

戶籍謄本

權益人身分證+印章

三個月內

事件告一段落

親訪致謝相關人士

相關資料存留歸檔 

 
觀看全文
車禍處理步驟要點 03-專業資訊   
2008-01-02 21:21

車禍處理步驟

交通事故之發生原因,通常是"積非成是"的違規習慣或"不熟悉交通法規"所造成,所以當事故發生時,第一件事不是吵架,而是理性處理,對於經驗不足者應立即聯絡專業或相關人員協助處理(如事故鑑定人員、交通警察、保險員等...)。另請記得務必做到下列幾件事:

1.傷患送醫

 (即撥打119,如需親送一定要先確認傷患狀況並先撥打110報警)

2.報警處理

 警方分兩組處理:一是派出所警員(針對肇事刑責)處理與對當事人、證人作筆錄,所以請特別注意針對你所作的筆錄內容若與你的描述不符時,你必須要求更正後再簽名(你的筆錄就是依據你所言寫);另有交通警察(針對車禍現場相關証據知蒐集)做現場測量 、初步肇事因素分析(警方不做肇事責任之定案,而是由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鑑定)。當事人可於事故兩週後向當地交通大隊申請"交通事故證明書"(並 勾選事故現場圖+照片),以作為事後責任釐清與求償之重要證據。

3.自行蒐證

(為了補充警方資料之不足並可作為求償要件 。蒐證內容包括:各種痕跡、雙方車損、相關標誌標線號誌設施、當時路況等;以及尋求現場目擊證人與附近監視錄影、和解與相關洽談之錄音)。

4.聯絡保險

 洽詢保險相關理賠與準備內容 ,並且在和解前務必告知保險公司。

5.和解注意

(勿聽信口頭承諾,最好有文字及當事人簽名為證;另須特別注意賠償內容,求償金額是否包含強制險、財產損失....等,均須載明和解細節;和解前須確認保險事項)。

6.尋求協助

(包括肇事責任鑑定、相關法律、保險、和解賠償談及判等)

法規查詢

進入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2.asp?no=K00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安全規則、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所有條文

→尋找這個畫面的資料 (在工具列的"編輯"內)

→搜尋相關條文與處罰 (尋找目標填入:"轉彎車"、"受傷"…等)

→然後一直按下一個,即可找出所有相關規定

7.肇事責任

「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所做的鑑定,會依據警方所提供之肇事現場圖及相關證據為主,所以警方之蒐證調查為肇事責任釐清之重點(如發現警方之調查資料非事實,得向相關單位申訴並要求重新調查)。司法機關對鑑定會所做鑑定之採信率高達90%以上,所以送鑑定是非常重要的。

< 初步分析 >警方會主動做肇事責任初步分析(供參考.並非確定肇事責任),可於二週後向交通隊洽詢並申請「事故證明書」(另要求附上事故現場圖與照片等)。

< 自費申請 >可主動向「車向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詢問及提出申請,費用:2000~3000、時間約二個月 內。

< 法院囑託 >於提起訴訟後,由法院囑託車鑑會,進行肇事責任之鑑定。 鑑定作業應依據「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及覆議作業辦法」 。

8.提出訴訟

如和解不成,對方又置之不理,您可主動提出訴訟,將雙方責任釐清,再透過法律途徑尋求強制性的民事賠償。(民事案件為告訴乃論,亦即不告不理,同時警方不得主動參與民事和解或以不當手段來促成和解)

9.喪失權益

事故發生六個月內,必須向肇事地點之轄區刑事組或地方法院提出告訴,超過六個月將喪失權益 。(另事故死亡案件屬非告訴乃論 與一般事故不同,檢察官將依法提起公訴)

10.切勿輕忽

一個小疏忽可能導致權益嚴重受損!千萬別被誤為「肇事者」,無論如何先釐清「肇事責任」。即使對方傷亡,如果我方未違規,而是對方違規,即無刑責與賠償!

車禍鑑定部落格 http://blog.nownews.com/p100/車禍鑑定網 www.995.tw/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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